除非情侶或很熟識的朋友,否則任何兩個人若四目相交的話,往往會很快地、反射地逃開彼此眼神...
 
昨天從桃園坐火車回新竹時,因為沒有座位、無法做事,想找點樂子消磨時間。剛好有個坐在父親(應該是吧)腿上的小男生,年紀約莫四、五歲,兩眼瞪得大大地看著我。我試驗的個性因此又冒了出來,我想作弄他,我啥也不作地一直看著他;這小孩眼神開始逃開,眼神往左掃後再掃回四目相交的情況、四目相交後又很快地再往右掃,形成一個很好笑的畫面:一個想注視別人,卻又不敢注視別人的尷尬小男生,眼神轉來轉去、飄忽不定,只為掩飾他真正想看的目標物,但卻又無法抗拒自己的好奇心。直到我走到兩車廂間準備下車時,他改為毫不掩飾地將頭側到走道探看,毫不掩飾自己的好奇心,但卻不知道我還隔著玻璃看到他的舉動...
 
要吸引小孩的注意很簡單,當四目相交時你對他擠眉弄眼,他就對你產生了好奇心。沒有太多意識的小Baby會毫不猶豫地看著你,甚至有阻擋物擋著,還會死命地找到你、繼續看著你(好像認為好不容易有人可以陪他玩);再大一點的小朋友可能會躲在大人身後靜靜地注視你;四五歲的小孩已經世故地懂得逃避、掩飾自己的好奇慾念(雖然手法笨拙),若年紀再大一點,可能已經就變為想看而不敢看了....
 
記得大學時,我為了申請獎學金,在課指組櫃臺前填寫申請單。因為申請表上要求填寫一段個人的簡介,我站在櫃臺構思我自己簡介內容;當時,櫃臺後的一位小姐問我:「我臉上有啥不對勁嗎?」,我當時一臉納悶:「沒有!」,她告訴我,我一直看著她,讓她以為自己Something Wrong。原來,我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把眼神定在這位小姐臉上許久,雖然我自己毫無意識自己在注視她...
 
經過社會化的過程,沒理由地注視別人已被解讀為對別人一種侵犯、不禮貌的舉動,當有人把眼光投注在自己身上過久時,要不是認為自己可能有啥問題造成對方好奇,就是認為對方對自己另有企圖。逃開彼此眼神已是躲避兩人沈默交流尷尬的反射動作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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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侯建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